两种医疗签证一览
| C-3-3(短期) | G-1-10(长期) | |
|---|---|---|
| 目的 | 治疗或疗养加旅行合计90天以内。Medical Korea 把包括整形手术在内的医美项目,列为“简单手术”的例子 | 在专科医疗机构或康复设施接受治疗,或者疗养,需要91天以上 |
| 停留 | 90天以内 | 1年以内 |
| 入境次数 | 单次入境签证自签发之日起3个月内有效。法务部的说明还列有两次入境(6个月)和多次入境(5年以内) | 多次入境签证。Medical Korea 说明有效期为1年 |
| 谁可以陪同 | 随行的家属和护理人员 | 患者的直系亲属,包括照护患者的配偶和患者的子女 |
《出入境管理法》及其施行令里,没有“C-3-3”或“G-1-10”这两个居留资格。施行令定义的是短期访问C-3(90天以内,所列目的包括“疗养”),以及由法务部长官认定的“其他”长期资格G-1。把医疗情形编成细分代码的,是韩国签证门户网站(Korea Visa Portal)、Medical Korea 和法务部的页面。两者的分界线是治疗加旅行合计的天数:90天以内是C-3-3,91天以上是G-1-10。
谁能申请
- 患者本人。韩国签证门户网站说明,这是给入境到韩国医疗机构接受诊疗或疗养的外国患者的。
- 陪同人员。同一网站也涵盖需要同行入境的家属和护理人员。Medical Korea 在G-1-10里提到患者的配偶和子女。依据法务部的说法,一般的邀请机构可以邀请直系亲属和兄弟姐妹;被指定的“优秀机构”(见下文)可以邀请到四亲等以内的旁系亲属,但仅限电子签证申请。请准备亲属关系证明。
- 邀请机构。法务部的说明是,患者在登记为外国患者招揽医疗机构或招揽业者的医疗观光机构邀请下入境。该页面仍写的是《医疗法》,但现在的登记依据是《医疗海外进出及外国患者招揽支援相关法律》。怎样查诊所是否已登记,请看我们的外国患者招揽登记指南。
申请怎么办理
Medical Korea 介绍了两种申请方式,最后都要到韩国驻外使领馆办理。
- 本人直接申请。你自己向领事馆申请,材料包括韩国医疗机构开具的预约确认文件。
- 由机构或中介公司申请。医疗机构或中介公司在线向出入境管理事务所申请“签证发放认定书(사증발급인정서)”。患者持认定书到领事馆,由领事馆签发签证。《出入境管理法》规定,邀请人可以代为申请。认定书有效期为3个月,只能用于一次签证签发。
法务部给机构的指引列出三条途径:签证发放认定书、电子签证,以及在使馆申请的酌情签证。表中写明,一般登记机构是通过在线签证发放认定书来邀请的。我们没能读到法务部签证手册全文,所以无法告诉你,你所在地的使馆接受哪一条途径。请向使馆和诊所确认。
要准备哪些材料
Medical Korea 列出直接申请的材料:
- 签证申请表和护照复印件
- 诊断文件
- 韩国医疗机构开具、确认治疗或疗养预约的文件
- 证明能支付治疗和停留费用的经费担保书
- 有同行人员时,证明亲属关系的文件
- 领事馆另外要求的文件
通过机构申请时,Medical Korea 列的是签证发放确认申请书、护照复印件、照片1张,以及医疗机构开具、确认就医目的的文件。
各使馆的材料清单不一样。例如,韩国驻新加坡和驻奥地利使馆,都要求韩国医疗机构开具的预约确认;奥地利的清单另有邀请函和治疗确认书。两处都要求机构的招揽机构登记证,以及资金或在职证明。新加坡的清单要诊断记录或医生说明,护理人员申请时,两处都要亲属关系文件。至于居留资格G-1的整体情况,施行规则的附件材料表列有说明入境目的的文件(以医生意见书为例),以及证明有能力支付诉讼或治疗费用的文件。
这些清单只是帮你知道该问什么。实际适用的清单,是你申请的那个使馆公布的版本。签证费用因国家而异,也会调整,所以本页不列。
法务部指定的“优秀招揽机构”
法务部每年会把部分登记机构指定为医疗观光“优秀招揽机构”(의료관광 우수 유치기관)。目前的指定期间是2026年10月1日到2027年9月30日,共112家,其中医疗机构89家、非医疗机构23家,上一年是90家。法务部说明的目的,是让非法滞留率低、业绩良好的机构更容易办理签证。由相关部门组成的审查委员会,审查非法滞留率、招揽(诊疗)业绩和签证拒发率。
依据法务部的说明,被指定的机构:
- 可以使用韩国签证门户网站的电子签证,原则上自受理起3天内签发;
- 可以省略患者的资金证明文件;
- 可以邀请直系亲属以外的护理人员和同行人员,包括兄弟姐妹和四亲等以内的旁系亲属。
后两项仅限电子签证申请。指定也可能被撤销,例如受到3个月以上停业处分时。
有三点要注意。第一,这是办理签证用的指定,不是医疗质量的评价。第二,它与机构必须先具备的“登记”不同,也和保健福祉部的 KAHF 认证不同(取得 KAHF 认证的机构和上级综合医院,除非非法滞留率在10%以上,否则可免于法务部的审查)。第三,名单每年都会变。被指定的机构名称,列在法务部公告第2026-413号的附件里(韩文)。
能停留多久
- C-3-3:90天以内。停留天数和签证有效期是两回事,单次入境签证要在签发后3个月内使用。
- G-1-10:多次入境签证,1年以内。施行规则的附表把G-1单次许可的上限定为1年,但法务部长官可以依据延长条款,许可超过上限的停留。
- 免签入境:《出入境管理法》把短期停留定义为90天以内,依据免签协定等可超过90天的,从其规定。具体天数因国籍而不同(见下一节)。
免签入境、K-ETA 与医疗签证的区别
- 免签入境。与韩国签有免签协定的国家的国民,在协定规定的范围内,可以免签证入境。入境时的资格是B-1(依协定从事的活动)或B-2(观光、过境等目的)。
- 天数。Medical Korea 把免签列为入境途径之一,但标注为“at most 30 days(最长30天)”。《出入境管理法》把短期停留定为90天以内,协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韩国驻外使馆页面上的表格,各国是30天、60天或90天不等。你的护照适用多少天,请查韩国签证门户网站或问使馆。
- K-ETA。法务部长官可以要求免签入境的人事先取得旅行许可。2026年12月31日前哪些国家免办、怎样申请,请看我们的医疗签证与 K-ETA 指南,这里不再重复。
- 医疗签证。它是居留资格C-3或G-1的签证,目的是诊疗或疗养,并且有韩国机构参与。免签资格下可以做哪些医疗行为,我们没有找到官方说明,所以项目很短、护照又免签的话,请问使馆。停留超过免签天数时,Medical Korea 和法务部说明的长期途径是G-1-10。
入境韩国后延长停留或变更资格
- 延长。必须在停留期间结束前取得法务部长官的许可,向出入境·外国人官署(출입국·외국인관서)申请。审查的重点与签证相同,包括是否认定你会在许可期间内回国。施行规则还规定,因不得已的原因无法出境的人,出入境·外国人官署可以延长其停留。超过30天要有法务部长官批准,这种延长不收手续费。
- 变更资格。要从事其他居留资格的活动,必须事先取得法务部长官的许可。领事签发90天以下的C-3签证时,施行规则要求领事告知申请人:入境后不许可变更资格。我们没有找到官方说明,表明免签入境者或C-3-3持有人可以在抵达后改为G-1-10。请在出发前就确定需要的签证。
- 窗口。延长和变更由出入境·外国人官署决定。面向外国人的电子政务网站 HiKorea,提供访问预约和法务部的签证、居留手册。HiKorea 提醒,手册的更新可能晚于规则的变化,建议拨打外国人综合咨询中心1345(工作日9点到22点,法定节假日除外,收费),或预约后到官署。从国外拨打是+82-2-1345。
诊所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
已登记的诊所或招揽业者可以:
- 邀请你,并代为申请签证发放认定书(被指定的机构可申请电子签证);
- 开具使馆可能要求的文件,例如预约确认、治疗确认或邀请函,并出示登记证;
- 告诉你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诊所不能:
- 保证结果。签证发放认定书是否签发,由法务部长官决定,法务部或领事审查各项要件;邀请方自己的记录,也可能成为不签发认定书的理由(例如它邀请的外国人非法滞留率偏高)。在边境,入境审查官如果认为要件没有得到证明,可以不许可入境;
- 延长你的停留或变更你的资格,这只有出入境·外国人官署能做;
- 把“优秀”标识当成保证。它能加快办理,但法务部在指定机构时会看签证拒发率,可见拒发是会发生的。
可以问诊所的问题:有登记吗?能看登记证吗?走哪一条申请途径?会开哪些文件、多久能拿到?签证被拒时,定金怎么处理?该保留的文件,请看我们的收据与病历指南。
我们核对了什么,哪些会变动
2026年10月29日和30日,我们读了 law.go.kr 上的《出入境管理法》、施行令和施行规则,法务部的公告和新闻稿,韩国签证门户网站、HiKorea、Medical Korea,以及三个使馆页面。
HiKorea 标注为2026年10月19日的法务部签证手册全文,我们没能读到。因此本页没有完整的官方材料清单、签证费用、各国护照的免签天数,也没有指定公告以外的电子签证细节。
下列各项会变动,请到官方网站确认:
- 指定机构名单(每年更新);
- 法务部2026年4月提出的方针:让需要反复治疗或为健康旅游(wellness)而来的患者,更容易取得C-3多次入境签证和G-1签证。我们没有找到后续公告说明已经实施;
- 使馆的材料清单、签证费用和免签天数;
- K-ETA 的日期(见我们的 K-ETA 指南)。
常见问题
去韩国做医美一定要办医疗签证吗?
要看护照和停留天数。Medical Korea 把包括整形手术在内的医美项目,列为90天以内C-3-3的例子,同时把免签入境列为入境途径之一。免签资格下可做哪些项目,我们没找到官方说明,订位前请先问韩国使馆。
C-3-3和G-1-10有什么不同?
两者都是给受韩国机构邀请的外国患者。C-3-3是治疗加旅行合计90天以内,停留90天以内;G-1-10是治疗或疗养需要91天以上,持多次入境签证可停留1年以内。C-3属于短期资格,G-1属于长期资格。
谁可以陪我去?
韩国签证门户网站说明,需要同行入境的家属和护理人员也在涵盖范围内。Medical Korea 在G-1-10里提到患者的配偶和子女。法务部表示,一般邀请机构可邀请直系亲属和兄弟姐妹,被指定的机构通过电子签证可邀请到四亲等以内。请准备亲属关系证明。
诊所可以帮我拿到签证吗?
已登记的诊所或招揽业者可以邀请你,并代为申请签证发放认定书,使馆也可能要求它的文件和登记证。但它不能保证结果:法务部和领事审查各项要件,边境的审查官决定是否入境。请问清楚它走哪一条途径。
到韩国后可以延长停留,或改成G-1-10吗?
延长要在停留期间结束前向出入境·外国人官署申请,审查重点与签证相同。变更资格需要事先许可;90天以下的C-3签证,领事必须告知申请人入境后不许可变更。我们没找到官方说明可以改。出发前请向官署或1345确认。
“优秀招揽机构”是什么?重要吗?
这是法务部以1年为期的指定,2026年10月1日到2027年9月30日共112家。被指定的机构可使用电子签证、省略患者的资金证明,并邀请范围较广的护理人员。它不是医疗质量的评价,也与登记、KAHF 不同。法务部的表格写明,一般登记机构也能通过在线认定书邀请。
出处
- Medical Korea(KHIDI 与韩国观光公社):医疗签证(Medical Visa)
- 法务部 韩国签证门户网站:按入境目的查签证详情(医疗观光、治疗疗养)
- 法务部 韩国签证门户网站:首页与 Visa Navigator
- 法务部(data.go.kr):医疗观光(C-3-3)数据集说明
- 法务部(data.go.kr):治疗疗养(G-1-10)数据集说明
- 国家法令信息中心:《出入境管理法》(출입국관리법)第7条、第7条之3、第9条、第10条之2、第11条、第12条、第24条、第25条
- 国家法令信息中心:《出入境管理法施行令》第7条、第7条之2、第30条、第31条、附表1、附表1之2
- 国家法令信息中心:《出入境管理法施行规则》第9条、第9条之2、第12条、第17至18条、第31条之2、第32条、第76条、附表1、附表5
- 法务部新闻稿:优秀招揽机构扩大为112家(2026-09-21)
- 法务部公告第2026-413号:2026年优秀招揽机构指定结果,附机构用签证门户网站指引(2026-09-21)
- 法务部公告第2026-271号:2026年优秀招揽机构指定计划(2026-07-09)
- 法务部新闻稿:医疗观光签证改善与健康旅游(2026-04-15)
- 法务部新闻稿:优秀招揽机构由39家扩大为90家(2025-09-22)
- 韩国驻新加坡使馆(外交部):C-3-3 医疗签证(2026-08-31)
- 韩国驻奥地利使馆(外交部):签证签发
- 韩国驻奥地利使馆(外交部):免签入境(未标日期的表格)
- HiKorea:按居留资格分类的签证与居留手册(文件日期2026-10-19)
- HiKorea:外国人电子政务网站首页(访问预约、1345)
本页是一般性信息,不是法律或医疗建议。法令、指定机构、使馆的材料清单、免签天数和联系方式都可能变动。出发前,请向上述官方出处和韩国使馆确认。
